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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境退税:中国“大进大出”的新举措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08-0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在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办法》明确了退税商店的备案、退税代理机构的确定、退税物品的销售以及退税办理流程等内容,为境外旅客进行购物离境退税提供了操作指南。
那么,税务总局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推出《办法》?新政策的实施会给我国的旅游市场、我国的经济运行带来哪些新变化?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的政策要想顺利推进,还需要哪些配套的政策措施?带着这些问题,《财会信报》记者采访了业界专家。
离境退税扩至全国
早在2011年,我国就在海南开展了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的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今年1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在海南试点政策的基础上,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实施范围扩大
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同时降低了起退点。此举标志着我国离境退税政策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公告》对海南试点政策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完善,一是扩大了离境口岸的范围,在航空口岸的基础上,新增了水运口岸和陆地口岸。二是扩大了退税物品范围,将海南试点时的正面列举方式调整为以负面清单方式,退税物品范围由21类物品扩大到除禁止、限制出境和增值税免税物品外的所有物品。三是降低了起退点,由800元下调至500元。此外,财政部还规定,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境外旅客在政策实施地区购买物品,可按规定申请增值税退税,退税率为11%。
此次税务总局出台《办法》,将离境退税政策予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根据《办法》规定,退税商店采用备案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并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的企业经省级国税局备案后即可成为退税商店;办理离境退税依托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并以《离境退税申请单》为连接各环节的关键凭证;由银行作为退税代理机构办理离境退税。
可以说,此次推出离境退税管理办法,是对我国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助于促进我国增值税制度与国际接轨,也会有力地促进我国旅游购物消费和入境旅游市场的发展,从而推动我国特色商品的出口。
离境退税是国际惯例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指的是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这是国际上征收增值税国家和地区的一种通行做法。从性质上看,这和企业出口退税是一样的。目前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出口商品时在出口环节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因此,企业可以退换这些商品在境内的流通环节已经缴纳过的增值税。但在此之前,这个做法只是针对商业性的企业,并没有涉及到外国游客从中国境内购买商品带出境的退税。当然,我国针对居民个人的退税工作一直没有开展,是因为个人退税政策所涉及到的人数比较大,在具体的退税做法和流程方面也和企业出口退税有很大的不同。但中国已经遵循国际惯例,开始进行这方面的尝试。此前,为了建设国际旅游岛,海南设立的离岛退税试验区就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张广通指出,当时海南的离岛退税试点范围只限于岛内,国外游客凡是在指定的免税商店购物,离开海南时就可以获得退税。虽然当时这个做法并没有推广到全国,但为大面积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积累了很多经验。现在,中国鼓励“大进大出”,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国外的旅客、工程技术人员、专家等来中国旅游的人数逐年增加,我国已经具备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条件。不仅如此,离境退税还是一种普遍的国际趋势,在国外比较流行,也早已经开始实行,但各个国家对离境退税的优惠力度不同。这一政策在发达国家更为普遍。中国旅客去境外旅游购物,在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都有相应的退税政策。游客可以在免税店或海关、机场等区域,拿着所购商品的发票等有效证件办理退税。
他表示,中国在这方面是比较滞后的,所以现在提出离境退税政策,是在与国际趋同。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不单针对企业,而且也针对个人,是一种鼓励入境的外国游客在中国扩大消费的有力措施。离境退税可以减轻外国人在中国购买商品的税收负担,刺激消费,有利于促进中国的民族品牌、特色商品的出口外销,促进中国产品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此外,还可以吸引更多的外国人到中国旅游,带动旅游业发展,推动服务业和经济持续增长。
实施离境退税政策要注重规范管理
在采访中,张广通强调,推行离境退税政策要尤其注意加强管理,实行规范化经营。现在要把离境退税的范围推广至全国,将会面临很多复杂的情况,需要在政策实施前期实行更加细致、严格地管理措施,防止伪造发票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出现。有关部门也需要对这些情况进行防范。
他进一步解释称,从管理的角度来看,最关键的就是对发票的管理。游客消费的不管是商品还是服务,只要其持有真实可靠的发票,就可以办理退税。但现在随着我国“营改增”的推进,增值税的范围不断扩大,发票验证系统也需要升级,在这方面的管理还存在漏洞。
除此之外,退税商品的真假问题也需要予以关注,不能把离境退税变成一个向全世界推销假货的渠道。既然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目的是为推广民族品牌,那么加强对旅游商品的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就成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目前情况下,工商部门和旅游部门是否能保证商品质量?所以,包括旅游部门、运输部门、海关、机场在内的相关机构要形成一个合力,由国务院牵头,共同推进离境退税政策的施行。旅游部门要出台相关旅游管理的措施,工商部门要对商品的质量、知识产权等制定具体的管理章程,同时加强对办理退税的购物点、免税店、企业的管理,可以考察免税店是否具有正规的管理体系、适度的规模及是否能够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
张广通指出,总体来说,离境退税政策应该由国务院牵头,每个部门制定配套的制度、法规,这是一个很复杂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但是一个很好的趋势。张广通建议,前期可以进行小范围的试点,在充分考虑税务部门管理能力和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渐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不断加强对旅游产品的开发,一步步扩大范围。中国在品牌产品的开发、管理、服务、创新这些方面还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
与上述观点类似,也有业界专家表示,离境退税本身看似是在海关环节实施的一个政策,实际上国内还需要比较多的配套政策。首先国内相关销售的政策要有所变化,包括国内试点离境退税的专门商业机构就应该有制度的明示,让消费者进入这个地区就可以看到相应的政策是什么。同时这些商业机构在消费者进行消费时应有相应规范的表格让消费者填写。而除了国内商业机构要在文本、管理流程上做一些改革外,同时也需要海关以及和银行有关的外汇管理部门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出台。
今后退税范围可能扩展到更多领域
关于离境退税政策将来可能的发展趋势,张广通表示,起退点的降低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总的趋势是不断放宽的。因为出口退税毕竟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要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假如境外游客的人数增加一倍,退税额就会增加很多。如果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很强,今后就可以扩大或提高退税的额度;如果经济下行,财政收入不是那么宽裕,可能退税的额度就会调低一点。
此外,他认为,当前外国游客在中国的消费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劳务性的消费,如吃饭、住宿、交通、金融服务等,另一种就是对商品的消费。所以,实际涉及到的增值税的退税范围很广。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增值税的范围不断扩大,原来主要涉及到货物的生产和销售,主要是工商业,现在已经扩展到第三产业和其他方面。现在的退税政策仍然限定在商品层面,以后可能会慢慢扩展到其他领域。商品、服务、劳务以后都会改征增值税,外国游客在中国消费,购买服务,离境时可能还会涉及到服务的退税问题。因此,从理论上来看,虽然现在大部分国家的退税政策还限定在商品为主,服务所占的比例不大。但离境退税的范围完全可以和企业出口退税保持一致。